中國紀檢監察雜志近日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,今年1月1日至8月29日,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一共公開曝光了扶貧領域突出問題325起。其中,“村官”是主要違紀群體,約有218起案例是“村官”涉腐,占比67%。
扶貧直接關系到群眾的生活水平。在這一領域不管是誰腐敗,都是對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侵占,都會削弱群眾的獲得感,都是對黨的扶貧政策的截留,都會損害黨員干部形象。進一步說,若不能及時遏制這一問題,將影響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目標的實現。
既然本應是扶貧“主力軍”的村官卻成為了這一領域貪腐的“主力軍”,就應當將解決“村官”侵占扶貧款問題作為這一領域反腐的重點。找準病因,對癥下藥,方能讓“村官”不敢染指各類扶貧款項。
其實,發現“村官”朝扶貧款下手的問題線索并不難。如一位村黨支部原書記2010年以來先后違規給自己及3個兒子辦理8個低保指標;另一位村黨支部原書記則把別家養的羊指認為自家養的羊從而騙取3萬元補助資金。這些問題,通過公示程序就能暴露。群眾即便不知道涉腐者暗箱操作的具體方式,但也能看出結果的不公。關鍵是,群眾掌握的問題線索能否進入上級監管部門的查處范圍。
目前看來,在一些地方,對“村官”權力運行的監管存在真空地帶,致使國家扶貧政策和資金不能切實惠及目標群體。監管真空的出現,與“村官”的身份有關。“村官”雖然是黨政機關培養后備人才的重要來源,但不在黨政干部序列,相關監管部門查處“村官”時碰到的阻力較大,這就容易引發監管的退縮與坍塌。另外,“村官”易與鄉鎮等級別干部形成共同腐敗,造成有案不查或久查不動。加上一些地方村民自治和集體經濟民主管理制度建設滯后,使民主監督無從著手、形同虛設。
因此,防止“村官”在扶貧領域滑向腐敗的泥潭,需要多措并舉消除對“村官”的監管真空。為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賦權,為其監管“村官”撐腰打氣,才能讓“村官”用權受監督、用權不越軌。防止“村官”與鄉鎮等級別官員共同腐敗,需要推進村民自治組織工作,制定并細化鄉鎮一級的管理職能,從而規范鄉鎮政府與“村官”的關系,破除腐敗利益鏈。在農村民主制度建設上還需更進一步,把村務公開、民主決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落到實處,依靠制度反腐、陽光反腐。
小貪不止終成巨蠹,“村官”腐敗動搖根基。防止“村官”在扶貧領域“濕鞋”,看住并用好國家的扶貧款,才能讓廣大干部群眾齊心奔小康,也才能讓“小康不小康,關鍵看老鄉”早日“看”到喜人的成效。
(編輯:雨潤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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