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興火災致19死8傷,警方刑拘18人

  來源:人民日報2017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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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記者從20日舉行的大興11·18火災事故情況通報會獲悉,公安機關對造成19人遇難、8人受傷的“11·18”火災事故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,共查獲涉案人員18人,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

記者從20日舉行的大興11·18火災事故情況通報會獲悉,公安機關對造成19人遇難、8人受傷的“11·18”火災事故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,共查獲涉案人員18人,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。

一、滅火救援及火災調查進展情況

18日晚18時15分,北京市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,大興區新建二村新康東路8號發生火災。經全力施救,共營救搜救出被困人員73人,其中19人遇難,8人受傷。受傷人員被迅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。當晚21時06分,地下冷庫明火被撲滅。

經初步調查勘驗,起火建筑東西長80米,南北寬76米,占地面積6080平方米,建筑面積約20000平方米,地下一層,地上兩層,局部三層。地下一層為冷庫區,共有6個冷庫間,總面積5000平方米,目前正處于設備安裝調試階段。地上一層為餐飲、商店、洗浴、廣告制作、生產加工儲存服裝等商戶,總面積約6600平方米;地上二層、局部三層均為出租房,總面積約8300平方米,共305間房、租住400余人。該建筑是典型的集生產經營、倉儲、住人等于一體的“三合一”、“多合一”建筑。

目前,火災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,正式調查結果將及時發布。市里已經成立有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的調查組。

二、8名傷員目前救治情況

截至11月20日14時,7名受傷人員生命體征平穩,1名受傷人員傷情危重,正在進行搶救治療。

三、19名遇難者情況

截至目前,此次火災共造成19人遇難。其中,男性11人(18歲以下6人),女性8人(18歲以下2人)。目前,專案組通過家屬辨認、DNA檢驗等手段初步確定了19名遇難者身份(附名單),涉及戶籍情況如下:山東4人、河南4人、河北4人、陜西2人、北京2人、黑龍江1人、新疆1人、吉林1人。

四、涉案人員情況

18日,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。目前,共查獲涉案人員18人,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。

上述涉案人員共分3個層次,具體情況如下:

1.起火房屋院落原始承租人1人

樊某某,男,61歲,山東人。

2.出租房經營及管理人員6人

王某某(男,51歲,山東人),出租房經營人。

孟某某(男,43歲,吉林人),出租房經營人。

呂某某(女,44歲,吉林人),出租房經營人。

韓某某(男,45歲,陜西人),出租房經營人。

樊某某(男,35歲,山東人),出租房經營人。

馮某某(男,49歲,河北人),出租房管理人。

3.出租房日常電路電器維修及冷庫建設、設備安裝調試人員11人(均無相關專業資質)

樊某某(男,36歲,河北人),維修工人。

李某(男,38歲,河北人),維修工人。

李某某(男,53歲,河北人),維修工人。

單某某(男,35歲,河北人),維修工人。

王某(男,21歲,河北人),維修工人。

李某(男,41歲,河北人),維修工人。

王某(男,40歲,山東人),冷庫建設人員。

楊某某(男,39歲,河北人),冷庫建設人員。

楊某某(男,42歲,河南人),冷庫建設人員。

張某(男,28歲,山西人),冷庫建設人員。

韓某(男,19歲,河南人),冷庫建設人員。

五、大興區善后處置工作情況

工作組依據遇難和受傷人員的戶籍、親屬關系等情況,設置了工作專班,進行對接服務,同時,為每個專班配備醫療救護、法律服務、安全保障等工作人員。

截至目前,工作組已經與27名受傷和遇難人員家屬取得了聯系,共接待家屬95人,其中,遇難人員家屬85人,受傷人員家屬10人。

同時,對因火災緊急疏散存在生活、居住困難的人員,由屬地派出所統一登記核錄,提供臨時住所,有效保障生活需要。

六、全市開展專項行動情況

19日部署會后,市領導分頭下到各區督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,指導工作。全市各區、各部門、各單位迅速傳達貫徹,全面排查清理各類安全隱患。

遇難者名單:

(編輯:鳴嫡)


 
[責任編輯: 315xwsy_susan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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